IntelligentRow6894 | 1 points | Jan 05 2022 17:55:09
https://www.reddit.com/gallery/rwsq47
[-] IntelligentRow6894 | 1 points | Jan 05 2022 17:58:51
1990年3月14日,数百名来自30个州的残障人士前往美国国会大厦,抗议《美国残疾人法案》在众议院久久未能推进。他们高喊着“我们想要什么!”“ADA(美国残疾人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我们什么时候要!”“现在就要!” 像这样的抗议活动在美国早就见怪不怪,周围忙碌的人群匆匆忙忙地走过,并没有特别留意他们。 突然,在抗议的人群里,不知是谁先撑着身体滚落下轮椅,然后开始攀爬国会大厦的83层台阶,接着,越来越多的抗议者开始爬行。
敏锐的记者顿时兴奋起来,冲上前去开始拍摄。他们将焦点对准了一名仅有8岁的脑瘫儿童詹妮弗·基兰(Jennifer Keelan),她撑起躯干对着镜头说:“如果非得爬进国会大厦的话,我愿意爬一个晚上!”
紧随其后的是迈克尔·温特(Michael Winter),出生时患有遗传性疾病,导致他的骨骼脆化,必须用轮椅。他对着镜头反映这个社会如何让他感受到了歧视,比如他不能去一般的学校,而只能去隔离起来的“特殊”学校,不能乘坐公交车,甚至在餐厅里被告知“我们不为残疾人服务”。 他说:“有些人可能认为,我们这些坐轮椅的人在地上爬行是没有尊严的,但我觉得有必要向国家展示残障人士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面对的那些事情”。“必须为我们信仰的事情而战。” 在此之前的1989年,残障人士的平权法案已经由政府和国会起草并递交给国会进入立法程序。在这一法案中,为残障人士设定了四个目标: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独立生活和经济自给自足。“我们不要求任何好处,只是要求拥有和其他正常美国人相同的权利和平等。”可是一年多以来,这一法案却迟迟得不到推动。
也正是因为这些斗争,法律在缓慢地往前推动。比如,“504 Sit-In”促使《1973年康复法》第504条的通过,其中明确将残障人士视为少数群体成员,它的历史意义可以与《1964年民权法案》对有色人种的意义相提并论。而《1975年残疾儿童教育法》要求“残疾儿童在尽可能限制最少的环境下享受免费公共教育”。这些法律都为残障人士进一步争取在大框架下解决社会歧视提供了基础。 由此可见,《美国残疾人法案》肯定不能归功于一次夺人眼球的国会爬行,当然更不是如泣如诉的岁月静好式的感恩换来的。 在《美国残疾人法案》颁布之后,其他相关法律也随即进入立法和修订程序,1990年,《残疾人教育法》重新修订,1994年,增加了两项以改进教育方案为重点的法案;2000年,针对残障人士的建筑和运输障碍,政府也颁布了新的规则。 但即便是这样,2000年7月对美国残障人士进行的全国调查中发现,与没有残疾的人相比,美国残障人士在收入和其他生活质量问题上依然存在巨大差距。调查显示,10名残障人士中只有3人从事全职或兼职工作。他们也比没有残疾的人更有可能生活在贫困中。 虽然这一状况在某些程度上是因为1990年以后,美国逐步放松了对残障人士的定义(据统计,2008-2018年,美国残疾人占总人口数的12%强;而中国的残疾人仅占6%左右),扩大了需要保障群体的覆盖面。 但很多专业人士依然认为,公司企业对法律的阳奉阴违是重要的原因,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和不接纳也非常关键。因此,斗争还会继续下去。
[-] IntelligentRow6894 | 1 points | Jan 05 2022 17:58:51
1990年3月14日,数百名来自30个州的残障人士前往美国国会大厦,抗议《美国残疾人法案》在众议院久久未能推进。他们高喊着“我们想要什么!”“ADA(美国残疾人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我们什么时候要!”“现在就要!” 像这样的抗议活动在美国早就见怪不怪,周围忙碌的人群匆匆忙忙地走过,并没有特别留意他们。 突然,在抗议的人群里,不知是谁先撑着身体滚落下轮椅,然后开始攀爬国会大厦的83层台阶,接着,越来越多的抗议者开始爬行。
敏锐的记者顿时兴奋起来,冲上前去开始拍摄。他们将焦点对准了一名仅有8岁的脑瘫儿童詹妮弗·基兰(Jennifer Keelan),她撑起躯干对着镜头说:“如果非得爬进国会大厦的话,我愿意爬一个晚上!”
紧随其后的是迈克尔·温特(Michael Winter),出生时患有遗传性疾病,导致他的骨骼脆化,必须用轮椅。他对着镜头反映这个社会如何让他感受到了歧视,比如他不能去一般的学校,而只能去隔离起来的“特殊”学校,不能乘坐公交车,甚至在餐厅里被告知“我们不为残疾人服务”。 他说:“有些人可能认为,我们这些坐轮椅的人在地上爬行是没有尊严的,但我觉得有必要向国家展示残障人士在日常生活中必须面对的那些事情”。“必须为我们信仰的事情而战。” 在此之前的1989年,残障人士的平权法案已经由政府和国会起草并递交给国会进入立法程序。在这一法案中,为残障人士设定了四个目标:机会均等、充分参与、独立生活和经济自给自足。“我们不要求任何好处,只是要求拥有和其他正常美国人相同的权利和平等。”可是一年多以来,这一法案却迟迟得不到推动。
也正是因为这些斗争,法律在缓慢地往前推动。比如,“504 Sit-In”促使《1973年康复法》第504条的通过,其中明确将残障人士视为少数群体成员,它的历史意义可以与《1964年民权法案》对有色人种的意义相提并论。而《1975年残疾儿童教育法》要求“残疾儿童在尽可能限制最少的环境下享受免费公共教育”。这些法律都为残障人士进一步争取在大框架下解决社会歧视提供了基础。 由此可见,《美国残疾人法案》肯定不能归功于一次夺人眼球的国会爬行,当然更不是如泣如诉的岁月静好式的感恩换来的。 在《美国残疾人法案》颁布之后,其他相关法律也随即进入立法和修订程序,1990年,《残疾人教育法》重新修订,1994年,增加了两项以改进教育方案为重点的法案;2000年,针对残障人士的建筑和运输障碍,政府也颁布了新的规则。 但即便是这样,2000年7月对美国残障人士进行的全国调查中发现,与没有残疾的人相比,美国残障人士在收入和其他生活质量问题上依然存在巨大差距。调查显示,10名残障人士中只有3人从事全职或兼职工作。他们也比没有残疾的人更有可能生活在贫困中。 虽然这一状况在某些程度上是因为1990年以后,美国逐步放松了对残障人士的定义(据统计,2008-2018年,美国残疾人占总人口数的12%强;而中国的残疾人仅占6%左右),扩大了需要保障群体的覆盖面。 但很多专业人士依然认为,公司企业对法律的阳奉阴违是重要的原因,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和不接纳也非常关键。因此,斗争还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