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re-Tax7566 | 1 points | Aug 13 2021 15:23:40

真是把支那社会懂完了

对陌生人我们中国人一般不知道如何遵守道德规范,称做“路人”。如果我们在外面遇到一个不认识的人需要帮助,他既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对待他? 我当然也可以推恩,凭恻隐之心一时心血来潮,把他当做我潜在的朋友,但这不危险吗? 万一对方是个小人甚至坏人,我帮助了他,他却恩将仇报,反咬一口,谁能制约他? 这样的例子今天在中国经常发生,几乎已成惯例,以至于南京法庭甚至以此“常识”作为判案的依据,判决彭宇赔付他所帮助的老人四万余元赔偿金。连法官都认为没有人会出于道德心主动地去帮助一个陌生人,反过来说,不帮助陌生人对于中国人来说不存在任何道德上的内疚。中国人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里,似乎他感觉中就完全不必遵守一切道德规范了,只有惟利是图,就像置身于一个动物世界中,反正做任何事情都没有“人”知道,这个“人”当然是指熟人。本来都是循规蹈矩的人,乡下人进了城,或者中国人到了国外,都有可能做一些不道德的事情而不觉得丢脸,只要不被同乡、熟人或本国人知道。现在中国人的道德滑坡,最主要的就是家庭血缘的熟人关系遭到严重的解构,人们离乡离土,进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于是产生了许多在旁观者看来是突破道德底线的事情。其实在当事人自己并不认为是突破道德底线的,因为他做事的环境已不在传统道德底线的适用范围之内,如果有可能回到原来的环境,他仍然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已经无法把传统家庭血缘关系的这一套道德谱系运用于我们今天日益陌生化了的日常生活中,相反,这套道德谱系成了我们身上残留的一种可以被心怀叵测的人利用的“弱点”,谁要用错了地方谁倒霉。所以那些已经习惯了没有道德底线的人,甚至在异地或国外专拿同乡和本国人开刀,做缺德的事,这些人正是他们“杀熟”的靶子,似乎环境变了,熟人也变成生人了,于是天下人都成了陌生人,也就是可以任意宰割的非人。尽管如此,每个人自己心中的道德标准还是传统的,如果他还讲点道德的话; 只是除了在家里和小圈子以外没有地方可用而已。反过来,这种全社会的陌生人关系也会影响到家庭内部,家庭教育敌不过社会教育,因此家庭成员之间的传统道德关系也随之受到侵蚀。随着儿女长大后走向社会,对父母不孝的现象比传统社会要多得多,这就使得当代中国人里里外外都缺乏道德规范了。

上面讲了,所谓道德底线就是最起码的道德规范。一个人可以在别的方面做得很差,但如果在某个重要的方面还做得不错,人们就会评价这个人还有点良心,还没有突破道德底线。而这一方面主要的就是孝道。我们常说,“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因为一个有孝心的人,是可以从这一点开始培养起其他方面的善心的。但如果连这一点都被突破了,那这个人就无可救药了。但是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因为孝的缘故而做了不怎么得体、遭人非议、甚至罪恶的事,那么他自己在道德上却是可以自认为“问心无愧”的,而且实际上人家也会对他有一些谅解。为了孝,他可以做一些不好的事,甚至为了孝,他可以做一切坏事,而不认为自己不道德。在《水浒传》里,李逵把冒他的名剪径的李鬼捉了,本来想一刀杀了,但听李鬼说家里有一个九十岁老母要他养,于是恻隐之心大发,将他放了。

以传统五伦中的孝带起其他道德规范,做得最好的恶魔要算张君了。本世纪初破获的张君持枪抢劫杀人案中,张君背负28 条人命,但他从小是个孝子。他出身贫寒,兄弟姐妹多, 12岁那年听说身患绝症的母亲想吃肉丸子,他攒了一个学期的伙食费凑了五毛钱,走30 里路买回一点肉,亲手给母亲做了一碗肉丸子汤。在江湖上,他交游广泛,讲义气,够朋友,人缘很好,有五个情妇都死心踏地跟他。但他杀人不眨眼,杀的都是无辜百姓。后来在重庆被抓了,判了死刑,临刑前记者采访他,说你现在后不后悔? 他头一扬说: “我对得起朋友!”再问:那些死在你枪下的无辜的人,你也对得起他们吗?他不做声。他当然知道自己十恶不赦,但仍然觉得自己有自己的道德底线,那就是“朋友有信”,那些死的人都不是他的朋友,是“路人”。其实我们如果用中国道德的“五伦”和“六纪”来衡量他,会发现他竟然没有哪一条是不符合的。除了君臣关系这一条对他这个江湖之人没有意义之外,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他都做得不错。他的问题只在于不能“推恩”,把这些道德规范推广到陌生人身上。但推恩即使在孟子那里也都不是道德的必要条件,而只是君王治国的策略( “天下可运于掌”) ,并且是古代的圣贤才能做到的; 至于杀人,只要杀的不是“五伦”中人,也不涉及基本的道德。所以对于陌生人的死活是不必挂在心上的,他们就像孟子讲的那头“羊”。李逵为了救自己的“兄弟”,手持两把板斧对无辜百姓“排头儿砍去”,杀人无数,还被视为“英雄”,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在传统社会,如果有一个君王在的话,那么普天下的人民都是他的“子民”,于是即使不认得的人,只要是一国之民,相互都可以说是“兄弟”。这就是子夏说“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前提,这时推恩是由大一统的“天下”观来保证的。所以传统社会只要不是兵荒马乱,如果至少有一个形式上的君王如周天子来做天下共主的象征,是可以用“四海之内皆兄弟”来推恩的。毛泽东时代,不管怎样,他依靠自己的权威和号召力,还能够造成21 世纪60 年代“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兄弟”这样的全社会救死扶伤的壮举。但到了21 世纪,不再有任何君王或准君王,也不以阶级划线了,全民开始进入到一个真正陌生人的社会,这些陌生人都被排除在了“五伦”之外,这样一来,中国人的道德滑坡就开始降到谷底了。但从观念上说,这种滑坡主要在陌生人社会中发生,而在熟人之中人们仍然还在坚持传统的五伦标准。这也与20 世纪90 年代以来人们自发地回归传统以及官方有意地大力弘扬传统道德有关。但没想到的是,这种回归和弘扬恰好适得其反,不是促进了、而是抑制了新时代的道德建设。

例如,人们从幼儿园时代就被反复教导“世上只有妈妈好”,并以各种方式强化少儿的亲情孝道,以为这样可以提升社会上互敬互爱的风气; 可是没有想到,这些从小在家庭中被包裹在亲情中的青年进入到社会,会对素不相识的人表现得那么凶狠暴戾。他们在家庭中可能是孝子,是父母的乖孩子,甚至优秀得一塌糊涂,但在社会上却是一大祸害。除了前面讲的张君案和后来发生的药家鑫杀人案外,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某等人轮奸案就非常典型。对案子的初审和宣判人们有诸多不同的议论,但笔者关注的是梦鸽女士的一系列为儿子辩护的言论,其中让人最为震撼的是“母亲为了孩子可以做任何事情!”难怪梦女士想尽一切办法,无所不用其极,往受害者身上泼污水。我想必要时她也可以杀人,就像薄谷开来“为了儿子的安全”而杀了海伍德一样。的确,很多母亲都会这样做。但问题是,这样做道德吗? 显然,梦女士认为母亲为孩子做任何事情都不违背道德,甚至觉得自己光明磊落。所以她才那么理直气壮,高调出镜,不但没有丝毫道德上的负疚感,反而有种标榜和炫耀的味道。孔子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流毒两千多年,影响至今未绝。为孔子这一原则辩护的人说,西方法律中也有容隐原则,最近我国刑法修正案中也添加进了近亲属容隐的条款,这是孔子的隐亲原则的“胜利”。这种论调完全不靠谱。笔者曾指出,孔子的隐亲原则和现代法律的容隐条款有本质上的区别,这就是:孔子的原则是作为一条道德义务提出来的,亲亲互隐是不允许违背的,违背了就属于不道德; 而现代的容隐则只是一项个人权利,它不是道德义务,而是可做可不做的。隐亲可以容许,但不做也不为不道德。以此来衡量梦女士的行为,她当然有权利为儿子辩护,甚至故意隐瞒事实,都不会受到追究; 但她也可以不这样做,而且如果不这样做,她可能会被人们看做一个道德上更合格的母亲。

而令人恐怖的是她提出的这条原则:母亲为了孩子可以做任何事情。这条原则立足于“父子有亲”和“亲亲相隐”之上,同时强化了母性的本能。网络上已经有人这样来反驳这条原则:难道只有你的孩子是母亲生的,别人的孩子就不是母亲生的吗? 这种反驳揭示了亲亲相隐原则的自相矛盾性:一个母亲为了对自己孩子的爱,就可以伤害他人对另一个孩子的爱; 一个孝子为了对自己的父亲尽孝,就可以阻止别的孝子对他的父亲尽孝。由此足见它不是一个能够应用于公共社会中的普遍原则,而只是运用于狭隘的家庭内部的情感原则。所以在公共的社会生活中,它是不能够作为道德底线的。一旦把它作为道德底线来运用,它所导致的有可能是一系列突破人类道德底线的恶行。“为了…… 可以做任何事情”,所谓任何事情,就是没有任何做事的底线,这就是令人恐怖之处。

而且这一公式也可以扩展到其他那些看起来冠冕堂皇的道德前提上去,那就更加恐怖了。比如说,为了爱国可以做任何事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做任何事情。当年纳粹的灭绝犹太人计划和奥斯威辛集中营、日本侵华的“三光政策”和南京大屠杀,都是在这样的道德旗号下做出来的事。所以日本人至今将战犯的骨灰供奉于靖国神社,理由无非是他们为国家、为天皇奉献了生命,合乎“君臣有义”的伦常。二战之后,德国人已经有了深刻的反省,他们认为即使是为了国家利益或民族利益,也不能做“任何事情”,因为他们开始建立了新的道德底线。这个新的道德底线,就是在国家、民族、领袖之上,还有人类,破坏了这条道德底线,就叫做“反人类罪”。在今天,没有任何道德目标是可以让一个人“做任何事情”的,除非为了全人类。日本人则还没有跨过国家和民族这条线,中国人当然也没有。

的确,在现代中国人的日常道德特别是官场道德中,当传统的君臣关系转变为上下级关系时,沿袭了那种“忠”的道德规范,以前忠君就是忠于国家,现在忠于上级就是忠于国家。今天的贪官们之所以前仆后继,就是因为有太多的人可以为这些有权力的人“做任何事情”,而且做得心安理得、理所当然。王立军如果不是面临杀身之祸,他是会为薄熙来尽忠到底的,不要说他们没有道德,他们干坏事时正是一对模范的“君臣”。笔者的知青朋友谭合成先生呕心沥血,多方深入调查,历时25 年,写了一本记录“文革”湖南道县大屠杀事件的书《血的神话》,里面一个细节令人毛骨悚然:当作者问及当时主持并亲手杀害大批无辜农民的某大队民兵营长为什么要杀他们时,他正色答道: “上面要我杀谁我就杀谁。如果上面要我杀你,我也会杀你!”他并没有说这些人都是阶级敌人、坏人,他只是把上级的话当做“圣旨”,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政治”任务,他可以做任何事情。可以想见,这样忠诚的“战士”是会得到上面的嘉奖的,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都是积极分子和驯服工具,他们怎么可能会有道德上的反省和忏悔呢? 因为他们都有道德上牢不可破的“底线”在为自己撑腰啊! 这可以比之于纳粹刽子手艾希曼所体现的那种“平庸的恶”。“文革”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类似这样的人物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到处可见,一些人的法西斯情结仍然还在以道貌岸然、豪气冲天的方式随时爆发出来, 令人恐惧。

[-] TENTE666 | 5 points | Aug 13 2021 15:29:28

兄弟,老年字体编辑下行吗,看了一半爆了

[-] Pure-Tax7566 | 1 points | Aug 13 2021 15:35:21

我已经加粗放大了啊

[-] fktrashincn | 1 points | Aug 13 2021 15:35:21

什么满屏大蟑螂🪳

[-] Suodomar | 1 points | Aug 13 2021 15:52:06

好的,看完了,说的不错,这是一种对于某个身份的认同和自豪感,这种身份的认同完全超过了对自我的认知感觉有点像是物化自我,这种特点在支那人身上尤为体现

[-] xialan2016 | 1 points | Aug 13 2021 15:56:23

事倒是那么个事,不过被解释的乱七八糟的,想必作者脑袋里也是一团浆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