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fkgun | 1 points | Aug 27 2019 08:49:51

中英联合声明到底有没有效

我冥思苦想了很长时间,首先我们知道如果一个协定作废,那肯定要整个作废。如果一个协议作废,没有其中一部分作废而一部分有效的道理。比如一个协议说我分期付给你钱,你卖我苹果手机。不可能钱还没付完,我说这个协议是历史文件,不给钱了。这样的话那就应该把手机还回去吧?如果中英联合声明按照外交部说的作废,50年约定就是说说。那也应该把香港还给英国啊,毕竟是中英联合声明约定了要香港回归,其他的文件也是根据这则声明签订的。这可把我整晕了,有无懂哥说说我的逻辑对不对?

[-] unbalancedstack | 1 points | Aug 27 2019 09:24:13

小同志你这个思想很危险啊。就说手机这个例子,还手机是不可能还手机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还手机。我凭本事拿到手的,为什么要还?有无懂哥说说我的逻辑对不对?

[-] EmperorPooh | 1 points | Aug 27 2019 09:40:21

既然无效,那把香港还给老英好不好,这个结果对老英和香港人来说都是极乐意看到的;
噢,搞半天我匪是对自己有利的就有效,对自己不利的就过期历史文件啊,匪不匪啊,太匪了这也

[-] xjptv | 1 points | Aug 27 2019 09:52:32

文件的有不有效看他们的需要

[-] SurfingGypsy | 1 points | Aug 27 2019 09:52:54

老实说 联合声明也没规定何时失效 或者说有 关键在于如何解读“本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过渡时期内”这句话 是声明生效于生效之日到1997.6.30还是只是过渡时期是这段时间而声明会一直生效 希望有专八懂哥看下英文版 另外 基本法不就把联合声明的内容ctrl+c了一遍吗

基本法序言: 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 已由中国政府在《中英联合声明》中予以阐明

联合声明: 三、(十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上述基本方针政策和本联合声明附件一对上述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并在五十年内不变。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自本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起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的过渡时期内,联合王国政府负责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维护和保持香港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给予合作。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联合王国政府声明:为求本联合声明得以有效执行,并保证一九九七年政权的顺利交接,在本联合声明生效时成立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联合联络小组将根据本联合声明附件二的规定建立和履行职责。

八、本联合声明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应于一九八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在北京互换。本联合声明及其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 zaingo | 1 points | Aug 28 2019 03:31:44

没效,因为基本法就是联合声明的延续,但是联合声明有历史意义,外交部发言人很明显是用最不客气的话说出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