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liyuanyyy | 1 points | Mar 24 2022 08:31:47
彭水县大饥荒人口非正常死亡报告彭水县,原隶属四川省。重庆市直辖后,隶属重庆市。至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时的1957年,全县人口378369人,每平方公里97人。1959-1961年,彭水县发生了严重的人口非正常死亡现象。 一、报告的主要依据 1961年9月,四川省委根据国家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指示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一次人口普查。目的是“弄清全省历年人口数,研究变化规律,加强统计工作,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精确的人口资料”。省公安厅随即在泸州召开全省户口工作会议,要求将自1954年以来的历年人口变动――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逐户逐人彻底查清,重点是1958年以后。彭水县委10月22日批转县政法党组《关于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的计划意见》,要求各区委和公社党委认真贯彻执行,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下最大的决心,把人口普查工作搞好。全县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级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普查办公室。区、社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办公。每个大队设专人(一般由大队会计负责)逐户逐人普查登记。到11月底基层调查结束后,区、社汇总上报县普查办公室进行1954-1961年人口普查核实增减情况的统计。1963年8月,彭水县统计局编制《四川省彭水县1958-1962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其同期人口统计采用了县普查办公室1962年3月5日完成的《彭水1954-1961年人口普查核实增减情况统计表》的数据。当时,《四川省彭水县1958-1962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没有向社会公开,作为“内部资料”,要求“注意保存”,印数有限,仅编号发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少数部门。 除正式的人口普查情况的统计资料外,这次人口普查还留存下一批公社、大队、生产队逐户逐人的第一手调查资料的原始记录。弥足珍贵的是全套完整的龙洋公社《人口普查变动登记表》的原始记录。该套《人口普查变动登记表》原始记录共199页,收藏于彭水县档案馆259-1-48卷、259-1-49卷、259-1-50卷。登记表列姓名、性别、年龄、成份、何时何地增减变化原因等项,有845户,4035人,分别为龙洋公社1954年(人口普查起始年)总户数和总人数的85.43%和95.07%。 笔者对留存的这批第一手原始记录分别亲自到原址验证核实,证明了包括龙洋公社在内的《人口普查变动登记表》的原始记录与县普查办公室的1954-1961年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基本相符。由此,也进一步证明了1961年的人口普查结果可以成为彭水县大饥荒人口非正常死亡情况有效的主要依据。 二、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估算 根据彭水县统计局1963年8月编制完成的《四川省彭水县1949-1957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和《四川省彭水县1958-1962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54-1962年彭水县有关人口数据如下表: 如表,1954-1957年为人口恢复的增长期,人口变动呈高出生、低死亡、稳增长趋势,年均出生率22.41‰、死亡率10.76‰、自然增长率11.63‰。1958-1961年为人口减少期,人口变动呈低出生、高死亡、负增长特征,年均出生率13.86‰,死亡率57.32‰,自然增长率-43.46‰。四年中,1959-1961年为三年饥荒特殊时期,出生率大降,死亡率大升,三年年均出生率10.67‰,死亡率68.38‰,自然增长率-57.71‰。 1958年是个拐点,全县人口首次出现1949年以来的负增长。这一年,虽然出生率维持了此前水平,但死亡率高于出生率,达到前四年年均死亡率的2.24倍,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3‰,人口减少257人。1958年后,连续三年,彭水人口总量急速下降,1961年全县人口比1958年减少59889人,下降15.96%。 以人口增减变化的刚性指标衡量,彭水是四川这个重灾省的重灾县之一。在四川省1959-1961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累加数据完整的85个县中,为负值的84个县,在84个县中,彭水列第十位,为-173.13‰。(据由四川省各县上世纪 90年代出版的县志记载统计。甘孜、阿坝、凉山三州48县[人口300万左右,占省总人口3%-4%]未计。前三位荥经县、涪陵县、大邑县三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累计都在-250.00‰以上。) 三年饥荒,彭水人口死亡累计70846人,死亡率累计205.14‰,比较1955-1957年三年,死亡人口累计多出57688人,死亡率累计高出169.76‰,死亡率累计是1955-1957时段的5.79倍。若与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主编的《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提供的数据――1959-1961年全国人口死亡率累计54.26‰比较,彭水县则是同时期全国人口死亡率的3.78倍。 处在人口自然增长常态下的1955-1957年,彭水年均死亡率为11.77‰,照此推算,彭水1959-1961年死亡人口高出5.86万。这5.86万人,应该是估算三年饥荒人口非正常死亡的基数。 与高死亡率并存的是低出生率,同样以1955-1957年年均出生率22.71‰推算,1959-1961年少出生人口1.18万(按逐年减少的总人口数计算)。一高一低,三年饥荒,彭水县在非正常状态下损失人口7.04万左右。十年后,直到1967年,全县总人口才接近1957年的水平。 三、人口非正常死亡的主要类型 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即使是在风调雨顺、食物供给充足的正常年份,都有可能因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而发生,但除非超强的自然灾害(例如大地震及引发的次生灾害等),人口的规模性非正常死亡还是不易发生的。三年饥荒时期的非正常死亡主要是指因饥荒饿死或因饥荒产生的疾病所导致的人口死亡。四川省人口普查办公室(1961年)统一制定的《人口死亡原因统计表》“非正常死亡”一栏中罗列“自然灾害、自杀、被杀、浮肿、干病”等非正常死亡类型。 浮肿和干病造成的死亡构成了三年饥荒人口规模性非正常死亡的主体。三连公社荞地管区1959-1960年死亡232人,在向上级报送的《人口死亡原因统计表》“非正常死亡”一栏中,肿病65人,干病72人,饿死55人。万足公社永丰管区1960年1月至10月死亡94人(占总人口的27.24%),死于肿病55人、干病19人,肿干病死亡人数占同期死亡人数的78.72%。上岩西公社196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死亡的308人中,死于肿干病的263人,占同期死亡人口的85.39%。(彭水县档案馆213-1-64卷、255-1-9卷)逐人统计龙洋公社1961年《人口变动普查登记表》在册的1959-1961年1262名死亡人口的死亡原因,分别为肿病659,干病249,杂病231,老病33,饿死18,自杀8,被杀和打死7,中毒5,其他或记载不详52。其中,死于肿干病的共计908人,占全部死亡人口的71.94%。1961年,全县死亡人口22195人,县公安局根据当年全县人口普查的基础数据,统计出人口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彭水县档案馆31-5-26卷): 总死亡人数22195 正常死亡10897非正常死亡11298 非正常死亡中:肿病5700,干病5227,自杀121,被杀66,火灾61,中毒40,溺水40,虎咬15,交通事故3,其他25。 上述非正常死亡中未满周岁的534人。死于肿干病的共10927人,占全部死亡人口的49.23%。 按彭水县公安局上述统计,1961年正常死亡人口为10897人,照此计算,年死亡率为33.51‰,是1955-1957年平均死亡率(11.77‰)的2.85倍。显然,在此统计中,仍然包含着非正常死亡的情况。笔者在查阅档案中就发现,不少公社将年龄偏高的死亡人口多列于“老病”或“杂病”类型,而这类人群恰好是非正常死亡比率很高的部分。 三年饥荒时期人口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档案中直接载明“饿死”的很少,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死亡根本原因的判断。饥饿是浮肿和干病产生的主因,三年饥荒非正常死亡人口的主体是因饥饿致死,是饿死,而浮肿和干病的过程则使死亡十分的残酷。笔者亲历三年饥荒,勿论病理,单浮肿和干病的表征就足以使人触目惊心:患者机体有一个逐渐消耗衰竭的过程。干瘦和浮肿反复交替。干瘦时皮包骨头,脸如猴面,全无人形。浮肿大多由脚渐及下肢、腿胯、肚腹、上肢、脖颈、脸面。严重时,浮肿将眼睛挤成一条缝,脸面凸起的只有鼻尖,几乎见不到鼻孔,呼吸靠呲开的嘴巴,说话含糊不清。四肢无力,心慌气短。想寻一点食物(哪怕是野菜野草)自救,但走不了几步,就想蹲下去坐下去,可一蹲下去坐下去,要站起来却十分困难。生命力耗竭到极点。这时候,即使求生的欲念未断,但已无能为力。很多肿干病人离开这个世界时,无挣扎,无呼喊,悄无声息。 在大饥荒的特殊时期,除肿干病引起大量死亡外,四川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所列的其他类型的“非正常死亡”,例如自杀、他杀、中毒等也十分严重。全县每年都有上百人以上吊、投河、跳岩等各种方式自杀身亡,数十人遭杀害或被暴力伤害致死,因食用野生植物中毒死亡的情况在全县各地都有发生。 到1961年6月,彭水共有孤儿2505人(彭水档案馆1-1-568卷)。除县办两所儿童福利院收养430余人外,其余2000余人主要由家庭个人分散领养、代养。这些历尽折磨幸存的孩子,原家庭已不复存在,饥荒之中,缺衣少食,营养不良,身体羸弱,长久的饥饿使正常的心智受到伤害,出于生存的本能,大多偷窃成性。对这些没有自尊的可怜的孩子,周围的人并非都能怜悯、宽容。县政法党组1961年10月向县委报告:1-9月份全县主要因为偷盗拿摸等事由而被失主、看护人、干部捆绑吊打、强行逼供等手段造成死亡的刑事案55起,死亡55人。死亡的55人中,儿童22人,他们中多数是孤儿。(彭水县档案馆32-1-44卷) 鹿塘公社蔡家大队12岁的傅朝书在1961年3月12日偷了骆莱碧(女,23岁)家的蕨巴粉,骆便用绳子将傅捆吊在楼椽上,用柴刀毒打,将傅的门牙打掉两颗,肋骨打断两根,傅受伤过重,3月19日死亡。(彭水县人民法院:彭(61)法刑字206号刑事判决书)鹿塘公社万年大队7岁的男孩阮兰成在1961年4月22日偷掏了本队社员黄道泽(男,36岁)自留地洋芋10窝。黄将阮毒打后,吊在桐树上,阮挣脱逃跑。黄又指使其子将阮捉住吊到桐树上一直到天黑,阮兰成于次日死亡(彭水县人民法院:彭(61)法刑字第311号刑事判决书)。 为饥饿所迫,农民普遍大量采食的野生植物达几十种。这些野生植物,人虽可食用,但如食用方式不当或食用过量,都可能引起中毒,甚至致人死亡。1960年10月14日下午,龙洋公社七管区代玉香(两个月前,其丈夫晏治奉已死亡)采集了一些无娘藤籽,当晚,她和三个孩子(晏中亮、晏素珍、晏树)都吃了无娘藤籽掺合很少一点玉米面煮的稀饭。第二天,她家没有人到食堂吃饭,也没有人出工,队长到代玉香家查看,发现母子四人,有的倒在床上,有的倒在地上,有的倒在门边,都死了。一夜之间,这家人死绝(彭水县档案馆 259-1-49卷)。 野生植物之外,有以白鳝泥充饥的。白鳝泥就是一种土壤,又名观音土。彭水采食白鳝泥主要在高谷、鹿鸣、平安、龙射、靛水等公社的部分管区和生产队。鹿鸣公社向家、马金、万年管区自1960年下半年到1961年,农民普遍采食白鳝泥,人数最高时达2960人,占全社总人口的46%(彭水县档案馆1-1-582卷)。白鳝泥不能被人体消化吸收,吃后腹胀,排泄十分困难,采食白鳝泥的地方都有人因此被活活胀死。 在全县一些地方,还发生多起食人肉案件。举两例于下: 1961年1月11日,龙洋公社五管区二生产队邵建文(男,19岁)从靛水坝治病返家,走到卷洞桥。正在附近山上挖蕨根的同一公社的邵瑞福(男,23岁)看见邵建文身体虚弱,已不能行走。天黑后,邵瑞福将邵建文拖到黄泥洞,将其掐死,脱去衣裤(统绒、衬衣、内衣4件,长裤1根,案值7元),割去邵建文身上的肉,回家煮吃。此案一周后破获。邵瑞福在狱中病故,审理终结。(彭水县档案馆31-12-11卷) 1961年6月19日早晨,凤鸣公社川间管区二生产队文本现的
[-] gangzhamen | 1 points | Mar 24 2022 08:50:24
中国人对巴蜀民族的种族灭绝
[-] LastTip6489 | 1 points | Mar 24 2022 08:54:39
心软,看不得这些
[-] Hopeful_Tale_1934 | 1 points | Mar 24 2022 09:07:07
李井泉和张献忠:别样的屠蜀大战
[-] packWolf77 | 1 points | Mar 24 2022 10:51:36
不能饿死百京壬儿
[-] kissby | 1 points | Mar 24 2022 08:39:38
这几年已经被洗到没有饥荒了,真是魔幻现实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