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d_Suspect2563 | 1 points | Feb 15 2022 14:00:49

【假新聞法】研究上半年完成或將立法 記協質疑定義模糊難執法兼限制資訊流通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fakenews-02152022065023.html 原文鏈接

港府擬訂法例規管「假新聞」。署理民政事務局長陳積志出席立法會會議稱,將於今年上半年完成處理「假新聞」問題的研究,並向政府提交具體建議,立法規管是選項之一。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認為,立法是針對未有註冊的網媒、社交平台及機構,做法不單止進一步收窄新聞自由,更影響民間的資訊流通。

在資訊科技年代,香港市民很經常靠社交平台及討論區互通消息,例如Facebook專頁「香港突發事故報料區」、「即時交通資訊台」、「公務員secrets」等等,都是由網民自發發布及分享訊息。

而疫情下,街坊亦是靠該社區Facebook、Whatsapp等群組得悉疫情最新狀況,例如確診大廈、檢測人龍及蔬菜價格等,網民亦即時將第一手資料放在互聯網分享。

不過,一旦香港訂立《假新聞法》並擴大規管範圍,這類社交平台或網媒可能會遭到監管。

陳積志:現行法例覆蓋面未夠全面

香港署理民政事務局長陳積志周一(14日)出席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會議,多名建制派議員促請當局盡快立法規管假新聞。

實政圓桌田北辰更在會上表示,假資訊影響抗疫,批評政府現時是「躺平」,「與假資訊共存」。陳積志否認,表示當局正進行詳細研究,望於今年上半年完成研究工作,提出具體建議,而現行法例未夠全面。

陳積志說:我們香港市民在經過2019年的黑暴之後,看到這些虛假的消息,對社會、對市民的損害,所以我們一定要用一個適當及有效的方法,去杜絕這些假資訊的發布,其實現時在香港的法例都可以從刑事途逕去處理一些別有用心、搞破壞的資訊,但可能覆蓋面未夠全面。

陳積志表示,立法禁止假新聞是方向之一,民政事務局正探討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例,選擇最適合香港的方案,包括將假新聞定為刑事罪行,如發現便立即執法;或要求社交平台等不同機構確保資訊準確,有責任將虛假資訊下架;最寬鬆是勸喻性質,請有關機構將假新聞下架。

葛珮帆促法例涵蓋假信息

民建聯議員葛珮帆指,虛假資訊對社會有一定衝擊,由2019年社會事件,至近兩年抗疫期間,亦出現不少假資訊,例如病毒檢測會偷取市民基因、糧食供應不穩等等,促盡當局盡快立法。

她其後向《明報》表示,當局應立法針對危害公眾安寧、公眾利益和公共衛生的虛假信息,而非只禁止假新聞。她建議當局參考德國和新加坡的相關法例,規管範圍較闊,包括假信息的發布者、平台和網絡供應商。

陳朗昇:憂針對未註冊的網媒或網上平台

記協主席陳朗昇對本台指,現時已有《本地報刊註冊條例》禁止註冊媒體刊登虛假消息,估計《假新聞法》是用以針對未有註冊的機構或平台,包括網媒、發布消息的網頁和群組等。

陳朗昇說:這個假新聞法很明顯不是針對做了保安註冊,亦有新聞處註冊系統(的傳媒),不是一般大家理解為實體的傳媒,可能是針對一些網媒,或者甚至Telegram group、討論區。

陳朗昇認為,立法的政治意味大,相信當局是針對2019年發生的事,因為當時有不少Telegram群組、討論區亦聚集很多網民,因此有意訂立《假新聞法》加以打擊。而這做法除了進一步收窄新聞自由,他亦擔心立法會阻礙資訊流通,甚至影響街坊互通消息。

陳朗昇說:當然對資訊流通有很大影響。我的看法是,這些平台都是現代科技的一種,在某程度上有很多事情可以幫忙,譬如現時疫情,屋村有街坊群組,幫忙發布或宣傳訊息,譬如有人見到有人穿防護衣清潔,可能引伸有人確診,如果最後發現不是確診,是否說它假新聞?

陳朗昇指,立法有很多疑慮,包括如何定義假新聞?一旦媒體犯法由誰負上法律責任?實際如何執法?官方發布虛假消息應如何處理等,都需要當局進一步去釐清。

[-] Embarrassed-Smoke-91 | 2 points | Feb 15 2022 14:10:32

绝不能错过每一个收紧~~公民~~居民自由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