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kymangd | 1 points | Jan 29 2022 03:31:31
洪水文淆之吃肉作者:玉素甫白
人血太腥,吃人之前必须把人倒吊起来,割开耳后的血管,让其血流干而死。死后尸身发白,形如白羊,是为两脚羊。妇女和儿童在乱世之中的命运,连浮萍都算不上,直接变成别人盘子里的食物,还算是仁慈的,更普遍的是剁掉一只手一只脚,你还得继续活着,瘸着跛着给人家做奴隶,亲手把自己的手手脚脚煮熟了,再给人家端上桌去,站在桌边看着人家吃完。 ——两脚羊时代
本文节选自『王浩宸私人医生回忆录』
王将军身高约有一米六五,面黄无须,像一只瘦猴子一样。他上身是一件不合体的上将礼服,应该是抢来的,甚至很像是演出道具,他打着绑腿,却不合时宜地套着两只大皮靴,滑稽而且可笑,像一个小丑一样。
“张大夫,您是宁河人吧?”王的声音沙哑低沉,似乎不像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 “听家父说过,就是宁河七里海一带,我从小一直在温哥华念书,对家乡不很熟悉,将军见谅。”我不敢马虎,毕恭毕敬地回答,毕竟在我面前的是号称大老虎活献忠的王皓宸啊。 “哦,宁河七里海,那是袁文会的老家,袁文会啊,可是大青帮头子,我是最佩服他,他也有很多女人……”他看着我,一双棕色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张大夫,你洋文讲的好,你知道,我上次杀了一个外国语学院的学生,我就讨厌他们叽里咕噜的,或许是在骂我,你可不要学他们!”
因为说错话得罪王皓宸的人,通常会被处以这种被称为“开口笑”的残酷惩罚。受害者往往要挣扎两三天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断气,难怪张医生会吓得汗如雨下。
“那是,那是……”我背后发凉,王皓宸杀人不眨眼的名声可不是吹出来的,自他起兵的一年来,所经过之处,无不称其为“活阎王”,我后悔为什么博士毕业后不在温哥华老老实实开个诊所,偏要回到天津,真是自己送死,现在被抓了起来,说不准哪天就送命。 “张大夫,我不爱杀人,但是,其实是人不该活着,我这次从静海入津,总觉得就脑袋疼,就让他们杀一些人给我炸一盘肝儿吃,我身体不好了,需要医生,我最恨假洋鬼子了,可是你们太聪明了,你得好好医治我!”王咳嗽了两声,掏出一只烟,点起来抽了,“大夫您去歇一会儿,我累了。” ……
“这是空城,他妈的!杂种操的!”王站在海河边儿,百货大楼的玻璃全是破的,墙皮脱落了许多,马路居然长出了半人高的杂草,海河却清澈而高涨,漫到了两岸的路上,除了我们这一队人马,寻不见一个人影。 “大帅,炸了六个银行的金库,连他娘一根金条也没留给咱!”炮兵少将刘子轩上气不接下气前来报告,皓宸军的建制非常混乱,只有两万人,却大把的上将少将大将军,刘以前在一所三本理工院校学习化学,毕业后便入了伍,比王大两届,他们在安西戍边时相识,一见如故,后来成为王的左膀右臂。
“后晋老贼们,逃到罗刹还不忘了卷走了细软!杂种操的,我他妈的喝西北风去!”王眼睛发红,焦急的直嘬牙花子,“没钱,连他妈臭要饭花子都不如,去搜,我就不信了,挺大个城市,还佧不出点儿油水,把后晋的吏都绑来杀了,老子不是开粥场的,养不起这帮狗东西!” “张大夫,你英文好,以后和特朗普搞外交,还是需要你的!”王的眼睛里似乎露出一丝忧虑,“可我怕是看不到了,我的天下,还能有多久呢?” “大帅,您是吊民伐罪的,黎民百姓不会舍弃您。”我为了活命,只好肉麻地说了这一番话。 “百姓是猪,当官的是狗,全都是畜生,他们不干活的,我也要砍了他们,省的他们只喘气,倒也生不如死!我可真是个屠夫啊哈哈哈!是不是,张大夫!”王看着我,好似打量一幅画一样。 “这……世道不同,这乱世,就没有规则了,这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唯唯诺诺,说着昧良心的话。 “希特勒,希特勒,他是个大圣人嘛!”王对我说,“可是他有一点不好,他不信赖扛枪的,搞虚头巴脑的福利,虚伪坏了!我就不讲这个,能干活扛枪的活,不能就死!” 我一时无语,紧张的流汗,手一直在抖。 “张大夫,你这医学工作者不冷静啊,这怎么流起了汗!”王看着我,露出他标志的微笑,“你是大夫,要拿刀让人流血,我也拿刀,我也让人流血,我们是同行咯!” “都说大帅很严肃,我看大帅很幽默!”我硬着头皮作答。 “这大洪水,死了一百万人,饿死病死了几十万,我从来不愿意砍老家伙们,自生自灭好了,但我恨谁就砍谁,那个李小天,初一时打了我一个耳光,我今天杀他一村!我不是来逐鹿的,我是来报仇的!”王颇为轻松的说着。 “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我支支吾吾,却不知怎么回答这个魔王,为了活命,我只好胡说一气。
王明浩像,据说王明浩的专长是敲骨吸髓、榨出人骨头里的每一滴油。
“三哥,您看看,这就是榨油,你不榨,他不出油!”王明浩中将开来一辆卡车,里面铺着厚厚一层带血的首饰,混杂在其中的有碎肉与头发,显然是拽不下来后用小刀割下来的。 “我不爱见血,看了有些脑袋疼,阿浩,你去收拾好就行,我想要核弹,有了它,特朗普就会找我了!”王这时候谈话兴致很浓,对我说,“张大夫,我要和特朗普对话,你懂洋人,我手下这些丘巴儿,都是井底蛙,可我想活的久一点,虽然我身体很不好了。” “大帅的身体,确实可能有些问题。”我看王的举止动作,是非常的不健康,他至少在精神和生理层面,都有不小的问题。 “我没有精力了,你看看,这个……”他把烟卷递给我闻,“我小时候只听说过抽大烟,竟没想到,我要靠这个活着了,用大烟泡烟叶子,我怕是活不久了。” “大帅应该积极治疗,不能依靠瘾品,这是饮鸩止渴。”我一直听说王是个“狗熊掰棒子式”的流寇,每打下一座城市,大肆胡作非为一番,从不会试图恢复治安,当有其他势力来攻打时,他若觉得敌不过,就撤退寻找下一个目标,所以到现在为止,他只拥有三四个大城市,若是看他的精神状况,那就不觉得他的行为为何如此奇怪了,他是个虚弱而躁郁的人。 “我要去鳖精!我会当皇上!他们都笑话我,说我不读书,以后要饭都要不上热乎的!可我偏要让他们知道,他们都要跪在我脚下面!”他看着我,激动亢奋,“我会登基的,即使像李自成就几天,太好了,有权力,太他妈好了!” “那大帅更要保重身体了,这可是攻坚战啊!”我知道,此时鳖精有十多万龙骑兵,但人心涣散,王皓宸虽然劫掠燕南,但未曾染指鳖精,此时燕冀之地,城市多为废墟,有些农村组建了民团,或者躲在教堂或是清真寺周围抱团躲避灾祸,但更多的人还是成为了流民,在不断的逃亡中逐渐死去,王皓宸的人马是从安西回来的,所以战斗力最惊人,在几只流寇中最能打,也最为所欲为。
“大帅,随便吃一点吧!”厨子递来一盘肉饼,类似于汉堡绞肉饼,虽然切成小块,但还是热气腾腾的。 “张大夫,你尝尝,刘厨子当年是炊事班的,做饭很香的!”王递给我一只叉子。 “很新鲜!很新鲜!”我吃时觉得味道很怪,有一丝酸味,不像牛肉的骚,也不像羊肉的膻,更不是猪肉的平和无味,但却嫩而多汁。 “这是十八岁女人的五花肉绞的!”王笑了,拿起叉子,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那晚上我回去,吐了好久,或许不是生理反应,而是心理反应,异常的耻辱……